欢迎进入稀土产业专题!
位置:稀土产业专题>>资讯>>政策>>内容阅读
关于清理涉及稀土、钨、钼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
摘要: 4月30日,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清理涉及稀土、钨、钼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,决定清理规范涉及稀土、钨、钼的收费基金。具体通知如下: 关于清理涉及稀土、钨、钼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53号 各省 ...

4月30日,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清理涉及稀土、钨、钼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,决定清理规范涉及稀土、钨、钼的收费基金。具体通知如下:

关于清理涉及稀土、钨、钼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

财税[2015]53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稀土、钨、钼资源税改革的要求,决定清理规范涉及稀土、钨、钼的收费基金。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自2015年5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稀土、钨、钼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,停止征收稀土、钨、钼价格调节基金。

二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要全面清理规范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稀土、钨、钼的收费基金项目,凡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,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。

三、清理涉及稀土、钨、钼有关收费基金后,相关部门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所需经费,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。

四、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,对公布取消或停征的收费基金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,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。

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

2015年4月30日

免责声明: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,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。
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-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
All Rights Reserved. 运营维护: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:0598-8233595 0598-5831286 技术咨询:0598-89151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