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6日,北方稀土发布公告,将以自有资金出资 13.4 亿元, 收购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甘肃稀土”)合计 44.35%的股份。收购完成后,北方稀土合计持有甘肃稀土 49.35%股权,成为其控股股东及第一大股东,实现合并报表。
甘肃稀土前身是原甘肃稀土公司,是归属甘肃省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。甘肃稀土是我国稀土工业的奠基型企业之一,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及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、经营,拥有年处理3万吨稀土精矿生产能力,现已形成稀土加工分离、稀土金属、稀土研磨材料、 稀土贮氢材料、稀土荧光材料、稀土永磁材料、烧碱等完整的产业链条;拥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、检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,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,也是甘肃省首批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之一。
北方稀土对甘肃稀土实施深度整合,符合国家稀土产业政策要求,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,能够增强北方稀土冶炼分离及下游功能材料产业产能,优化资源配置,扩大产业链总量规模、提高产能利用率,发挥产业协同效应,提升整体运营质量和效益,增强市场竞争力及行业影响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