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5日下午,北方稀土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在305会议室召开。包钢(集团)公司副总经理、党委常委,北方稀土董事长赵殿清;包钢(集团)公司董事,北方稀土总经理李金玲;以及北方稀土部分董事、监事出席会议;北方稀土高级管理人员,包钢(集团)公司纪委派驻纪检监察二组副组长,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会议。
本次股东大会由北方稀土董事会召集。会上表决通过了《北方稀土关于向控股股东包钢(集团)公司借款的议案》。
会后,北方稀土在《中国证券报》《上海证券报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律师出具的《法律意见书》。